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市人社局等七部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局發(2020)2號)要求,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天津銀保監局等七部門分別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委會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的規定,確定大型企業名錄,現經市政府批準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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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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