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根據《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財經一〔2017〕1926號)相關要求,現開展2018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獎勵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方向
(一)中小企業融資租賃
對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間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租賃服務的融資租賃機構,單戶融資金額在5000萬元以下且收費標準不高于市場收費標準的融資租賃業務給予適當獎勵。單個融資租賃機構獲得的獎勵資金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
(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
對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間開展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再擔保機構,單戶在500萬元(含)-800萬元(不含)的融資擔保業務,按照擔保額的0.5%給予獎勵;單戶在500萬元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按照擔保額的1%給予獎勵。再擔保業務獎勵比例按照擔保業務的獎勵比例減半執行。單個擔保、再擔保機構獲得的獎勵資金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融資租賃服務獎勵的融資租賃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相關從業資質,注冊地在本市且成立時間兩年(含)以上。
2.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近3年在行業經營、納稅、誠信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記錄。
3.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務流程和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4.積極開展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服務,且融資租賃手續費(服務費)不高于2%。
5.新增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戶數占全部新增融資租賃企業戶數的50%以上。
6.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7.服務的制造業中小企業屬于《〈中國制造2025年〉北京行動綱要》高精尖領域范圍、符合《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相關要求,其他行業中小企業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予以優先支持。
(二)申請擔保獎勵的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取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2.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2年及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
3.擔保業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業務管理規定及產業政策,當年新增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額占新增擔保業務總額的50%以上。
4.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凈資產[(年初凈資產+年末凈資產)/2]的2倍以上,且代償率不超過2%。
5.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
6.對單個企業提供的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擔保機構期末凈資產的10%,對單個企業債券發行提供的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期末凈資產的30%。
7.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范,按規定提取準備金,并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和有關信息。
8.服務的制造業中小企業屬于《〈中國制造2025年〉北京行動綱要》高精尖領域范圍、符合《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相關要求,其他行業中小企業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予以優先支持。
(三)申請再擔保獎勵的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立和經營,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2年及以上,無不良信用記錄。
3.再擔保業務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業務管理規定及產業政策,當年新增中小企業再擔保業務額占新增再擔保業務總額的70%以上。
4.當年新增再擔保業務額達平均凈資產的5倍以上。
5.平均年再擔保費率不超過1%。
6.內部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7.服務的制造業中小企業屬于《〈中國制造2025年〉北京行動綱要》高精尖領域范圍、符合《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相關要求,其他行業中小企業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予以優先支持。
三、申報要求
1.所有項目均需網上申報,申報地址:http://jxw.beijing.gov.cn/index.htm,辦事服務專欄(用戶需先注冊,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開始申報),未經網上申報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2.按照我委在2017年10月發布的《關于征集2018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金融服務機構獎勵儲備項目的通知》要求申報的金融服務機構獎勵儲備項目,需要補填網上申報,并按照《2018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提交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補充材料。
3.請于2018年4月9日前完成本次項目的申報工作,將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送至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北京市海淀區新建宮門路2號中關村自主創新示范區展示中心會議樓一層北京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服務大廳)。項目匯總表從系統中導出并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hongxiaochu@bjeit.gov.cn。
四、聯系方式
申報材料報送電話:曹然 82176966,胡熙 82176996
項目申報咨詢電話:鄭晴 57587776
網上申報系統咨詢電話:57587186
附件:2018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