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財政部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第二批)清算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補助資金申報的通知》(財辦建﹝2017﹞92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對我市擬推薦申報2016年度中央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車輛(第二批)相關信息予以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9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擬推薦申報車輛有異議,可以書面(實名)形式向市新能源汽車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提出異議和超出公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聯(lián)系人:市新能源汽車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66173526
附件:北京市推薦申報2016年中央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車輛(第二批)信息表.xls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
2017年10月25日